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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能兼財務負責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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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可以是記賬公司的嗎

1、法律主觀:財務負責人,是指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jiān)擔任,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jiān)督工作的人。嚴格的說必須有會計師資格、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經驗豐富的人才能勝任。

會計能兼財務負責人嗎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guī)定,代理記賬企業(yè)應當?shù)怯浺幻攧肇撠熑?,由其負責代理記賬業(yè)務的合法、真實和準確。登記財務負責人的條件包括年滿18周歲、具有會計從業(yè)專業(yè)資格、具有高等學校會計學專業(yè)教育背景等。

3、可以,會計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小企業(yè)的絕大多數(shù)是財務負責人就是會計,會計可以一人多崗,也可以是一崗多人。

4、不可以的。《會計法》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jiān)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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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財務負責人不一定必須是本公司員工。財務負責人可以是外聘人員或者是由公司委派其他職員擔任。不過,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負責人。

會計兼出納犯法嗎

1、法律分析:會計兼任出納違法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2、法律分析:違法的。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由一人擔任是違反《會計法》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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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會計兼出納不犯法,相關內容如下:不建議一個人同時兼任會計和出納職務,因為這可能引起潛在的法律問題。

4、會計兼職出納違反了會計法。 根據(jù)《會計法》的規(guī)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原因如下: 一個會計工作人員既管錢款,又管復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

5、會計兼任出納違法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沒有會計證可以做財務負責人嗎

企業(yè)的財務負責人一定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需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沒有會計證不可以做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必須有會計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yè)能力,遵守職業(yè)道德,提高業(yè)務素質。

沒有會計證可以做財務負責人,但具體取決于公司的規(guī)定和要求。雖然會計證是證明會計人員專業(yè)能力和知識水平的有效證件,但并不是擔任財務負責人的必要條件。

法律分析:財務負責人可以沒有會計證。 公司注冊,要求的條件之一,就是提供會計證,可以借用別人的會計證進行注冊。 公司注冊后,可以沒有會計證但必須要有懂會計業(yè)務的人,這樣才不會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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